| 机会,他们许多人,是从其他城市披星戴月赶来,排队拿号。
怀里的宝贝五花八门,有香炉,有花瓶,有木框,每一件都被小心翼翼地包裹起来,要展示给专家看,须先打开里三层外三层的包装。宝贝递过去后,主人“全神贯注地盯着专家的嘴,生怕听漏一个字”。
专家乎?
赶上了收藏热大潮,而又缺少鉴宝眼光的人们未必知道,模样周正、说起话来头头是道的专家们,并非一言九鼎。
曾担任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秘书长的刘东瑞讲过一个故事。为鉴定同一件彩绘木雕神像的价值,3名鉴定委员会的专家分别前来鉴定。上午9时许,第一名专家仔细看完文物,得出结论是“明代文物”。随后,他被请去隔壁喝茶等候。10时,第二名专家鉴定,他的观点是,这属于清代的一般文物。第三名专家进门看了几眼说:这不是文物,“潘家园旧货市场上有的是”。
同一件文物的身价一日数变,在文物鉴定者眼里,并不奇怪。因为文物鉴定多靠“眼力”,所以,不同经验、见识的人,感觉的准确与否往往不同。鉴定手艺的传代,往往也是走“师傅带徒弟”的传统模式,靠的是“悟性”和几十年的苦功夫。这些因素都决定,对一件文物的年代、价值的具体判定,很难有一个最后的“定论”。一个广为流传的例子是,有一幅国宝级名画,交给南北两位同为书画大家,又同在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担任委员的专家鉴定,得出的真伪结论截然相反。
不经过几十年的实践经验,很难锻炼出“眼力”来,这是文物鉴定入门的高门槛。不过,学术的高标准,并不能改变行业准入制度的缺乏。
我国目前的文物鉴定并无标准可依,而对“专家”级别,也缺乏科学的划分体系。在行业资格的管理上,开一家鉴定工作室和俱乐部从事文物鉴定,既不需要到文物部门申报,也不需要任何手续,只要到工商部门登记或在民政部门注册一个民间团体即可。
有人于是总结出一幅“文物鉴定众生相”。这个庞大的鉴定群体中,既包括国有的博物馆或所属机构,也包括民营鉴定中介机构,以及一些个体鉴定人员、古玩经销商、拍卖企业等,甚至包括媒体组织的鉴定会。
在这个群体中穿插往来的,则是各种专家。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的《规定》强调,“未经国家文物局许可,不得以本会委员身份执行文物鉴定任务和从事社会活动,不得开具任何带‘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’等字样的鉴定证书”。然而一份调查显示,各级文物鉴定委员会的成员,在鉴定机构兼职的现象非常普遍。个别鉴定机构中,90%以上的鉴定专家是兼职。不少专家除原有的工作单位外,还在十数家鉴定中介机构兼职。
在一家商业鉴定机构的协议条款中,记者看到如下规定:客户的器物鉴定为“真品”后,虽然可获得该中心出具的鉴定证书,但若在流通或拍卖中被证实是“赝品”,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“都与该中心无关”。据了解,类似免责条款相当普遍。
由各种中介机构组织的普通鉴定、一般专家鉴定、知名专家鉴定、专题鉴定、证书鉴定、外出鉴定等“走穴”方式,开始流行。不同级别的专家,设置有不同的标准,专家们的身份名气,在这个行当里,由“鉴定劳务费”划分清晰。
某地方鉴定机构负责人曾在媒体上披露这种走穴风的后果:“这些所谓搞鉴定的人大都和古玩交易有联系,或者本身就是古玩交易的幕后操纵者。有些人去鉴定时,他们就将收藏品备案,等到另外想收藏的人到他们那儿咨询,他们就充当中间客,两边通吃。”
“接下来的内幕,不用说你也想得清楚,无非是职业道德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