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稿卷曲)彩色打印图稿,每张图稿仅限一款标志,图稿背面附参展表格,同时提交A3尺寸300dpi高质量的电子文件。
3、书刊类(书籍设计、机构推广画册)
要求:单项或系列(系列作品请在作品背面注明序号),提交较厚的A4照片纸(以免图稿卷曲)彩色打印图稿,每张图稿仅限一款标志,图稿背面附参展表格,同时提交A3尺寸300dpi高质量的电子文件。
4、视频类(电视广告、标志动态演绎、电视频道包装、栏目包装)
要求:单项或系列(系列作品请注明序号),提交720×576分辨率的DVD,或MPG、AVI格式的电子文件光盘。
(二)送展作品选送
1、送展作品必须是本专科学生、研究生在校期间本人设计的作品。送展作品因抄袭、模仿等在展出、出版产生的任何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由送展作者自行负责,展览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2、送展作品一律以学校或院、系为单位统一选送。由送展单位提交将所有送展作品按分类编制成PC版的PowerPoint演示文件,并按演示文件的分类、顺序、编号、作品名或作者名建立电子文件夹,存放A3尺寸300dpi高质量的图像电子文件和Word设计说明文件的光盘,视频类作品单独刻录光盘。同时提交打印图稿各一份和送展作品清单一式三份。
3、送展作品评审费每件作品50元人民币,由送展单位收齐后,与送展作品同时交寄展览组委会办公室。
4、所有送展作品的打印图稿及电子文件不予退还,请送展作者自留底稿。
5、作品必须符合参展要求。主办与承办单位有权拒收任何对文化和道德有侵犯的作品。承办单位将采取一切预防措施对送展作品妥善处理,但不承担邮递过程中遗失或损坏的任何责任。
6、主办与承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摄影、录象、出版、宣传及研究的权利。
7、送展作品截止日期:2007年10月15日(以本地邮戳为准)
8、送展作品交寄地址: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号四川美术学院
第三届“设计之星”全国大学生平面设计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
邮编:400053
电话:023-86181973、65920082
传真:023-86181973
三、送展作品的评选及展出
1、符合展览要求的送展作品,由展览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送展作品进行评选。本次展览将在每个类别各评出“设计之星”优秀作品奖和等级奖、“设计之星”作品展优秀组织单位。或优秀作品奖的作品入选《第三届“设计之星”全国大学生平面设计优秀作品展》和编入《第三届“设计之星”全国大学生平面设计优秀作品集》。
2、《第三届“设计之星”全国大学生平面设计优秀作品集》由西南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,并将向相关教育及文化部门、国家级新闻出版机构、各大图书馆、国外设计院校及有关机构赠送。入选作品作者将获赠书一册。
3、展出时间和地点
展览时间:2007年11月24日——12月2日
展览地点:重庆美术馆(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号)
将于2007年11月24日上午,在重庆美术馆隆重举行第三届“设计之星”全国大学生平面设计优秀作品展开幕式及颁奖仪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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